“有一天,我看了三十四次日落。”

偶像-易烊千玺

温火里的诗写:


我喜欢迈克尔·杰克逊(Michael Jackson),我的英文名也叫Jackson。可能大部分人都是这样,用这种方式向偶像致敬。

崇拜是一种特别的感情。崇拜的对象不一定真实地生活在你身边,可关于他的一切又无时不在。从听他的歌,到跳他的舞,乃至在他身上看到某种精神,总会在人生某个艰难的时刻,因此而获得一丝能量。

17岁时,我与迈克尔·杰克逊生前的声乐老师赛思·里格斯(SethRiggs)和编舞师特拉维斯·佩恩(Travis Payne)见面,并进行了一些音乐和舞蹈上的交流。四十年前,迈克尔·杰克逊也接受过类似的指导。

我5岁开始学舞蹈,一开始是被爸妈拉着去,跳过中国舞、民族舞和拉丁舞。差不多上五年级时,有一天,我爸叫住我问,Jackson,你要不要学街舞?我挺惊讶的,因为一般家长会觉得街舞不适合小孩子学。

其实一开始就是我爸妈把我送到舞蹈学校的,当时老师都说就你们家孩子特别有天赋,学东西特别快,一开始我就觉得肯定不是这样,他们是为了多收一个学生才这么说的。慢慢学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真的是,从中国舞还有民族舞开始,我就学得比其他学生都快,所以就慢慢对舞蹈有了兴趣。

关于天赋,也可以解释为因为热爱所以愿意比旁人付出更多的努力,每一个愿意这样做的人,都可以称之为"有天赋”。

TFBOYS四周年演唱会的时候,我跳了迈克尔·杰克逊的舞。我自然会紧张,但会坚持去做,因为每完成一次阶段性的汇报,对我来说都是件仪式感很重的事。

刚开始学舞蹈时,偶尔会摔倒,动作也会不流畅,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对着镜子一遍一遍地练习。我不想让大人失望,也不想让自己失望。大概从那时起,心里就明确了那条自我衡量的标准线。

谁也不曾肯定地告知我,你将来会成为“偶像”,而我对成为“偶像”这件事,也没有太多想象。心里燃烧的不过是关于对跳舞这件事的热忱,想掌握更多的技术和动作。

Nothing to Lose的诞生,有一些这个过程中的影子。跟我以往的歌不同,这首歌不再是直截了当地用文字讲故事,而是多了一些嘻哈和电子元素,还有那句 “I know exactly what to do, you make these dreams come true(为了实现梦想,我知路在何方)”,我当时想到这句话时或许还不太清晰,但在写出来的那一刻,就一下子对来来充满了希冀。

高三开学典礼那夭,我作为学生代表站在台上说了一些话,其中一句是"人生最精彩的,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,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。努力过,拼搏过,便不会后悔”。

这是我对梦想的看法,在这个过程里,探寻自己想做的事情,了解自己找到自己,变成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。

这种感觉,我从其他人身上也看到过。比如前段时间,录制《这!就是街舞》时,见到了很多优秀的舞者。有跳了几十年的前辈,也有才开始学习的小孩子,虽是不同的年龄,但同样的是对街舞的热情和着迷。每次看到他们的表演有新东西,都会想着记住,吸取一些新技能。我最开始学跳舞的地方在昌平,是一个楼房的顶上,每天放了学都盼着过去练舞。节目闻隙,去舞蹈室看他们跳舞时,会想起自己那时的状态,一个人跳到完全没劲儿,瘫在地板上,只剩肌肉自己在动。可能不管是什么,只有非常喜欢非常努力才能不断进步吧。谁都没办法一夜长大,每个人都是慢慢从某个人、某件事上,感受到成熟和成长的瞬间,我也是如此。

现在的我,最想做的就是不让自己失望,做自己喜欢的事,不在别人认为我应该走的轨迹上走。因为,人能在成长的过程中,做自己最舒服和最喜欢的事,就已经成了最好的自己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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